「我們知道,愛神的人,就是按祂永恆計劃蒙召的人, 神在一切事情上都幫助他們,使他們得益處。」(羅8:28)[環球聖經譯本]我們的信仰、我們得救的福音、我們領受的恩典,都是基於「神是愛」、「神愛世人」,但何以仍有人得不著永生,有神的震怒在身上?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「信」祂的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(約3:16)「信」子的人有永生,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(約3:36)要知道,神愛的世人,只有因着「信」的回應,才能得着神的愛,那「信」不但是認知上,也是在心態上、行動上,謙卑認罪、願意相信耶穌的救贖,成為 神所愛,也是愛 神的人 ,才能經歷及活出「神是愛」。因此,曾有一位諳熟猶太教的律法師問耶穌應該怎樣才可以承受永生,耶穌的回答是要盡心、性、力、意愛神及愛人(路19:25-37)。因此、「愛神的人」,究竟是怎樣的人?這也是歷代在教會內不少人想追求的或努力而為的行為指標,究竟是要培育結出聖靈果子的生命,有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的完美品格,還是墨守成規嚴格遵行禮儀的要求及責任的完成,例如:祈禱、讀經、不停止聚會、甘心奉獻、樂意助人、廣傳福音、在人生舞台上按着聖經的劇本,不停演出博取掌聲的行為,被人認為是有愛心的好人。「若有人愛 神、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。」(林前8:3)人是否愛 神,只有 神才真正認識及知道,那愛是由 神而來,當人領受、蒙恩後,人只有靠 神所賜信心領受,再用清心、敬虔的心、敬畏的心而在行事為人上、萬事上回應。「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[和合本]神按祂永恆的計劃,用祂的主權呼召人,蒙召的人,在人生中便會在經歷萬事的操練、考驗、試探,體會恩典,信靠和順服使他得着不少的益處,因為那位呼召他的一直在幫助他,使他得益處,使他成為「愛神的人」、「榮神益人」的人。所以我們不必揣測誰是「愛神的人」,那人必是神所揀選、神所呼召、神所幫助、也使他得益的人,而當我們衡量自己是否是愛神的人,便要留意在日常生活中的試探和試煉、考驗和恩典、信靠和順服的操練和學習。而我們能否讓神的旨意成就在我們身上,「常常喜樂、不住禱告、凡事謝恩」(帖前5:16-18)我們能否說:到如今耶和華是幫助我的!因着不斷的得益,我們也只有不住禱告、凡事謝恩,活在平安喜樂中,盼望主耶穌的應許,盡力完成祂交託給我們的任務和責任,並愛慕 祂榮耀的再來。(提後4:7-8)